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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人应纳税额中哪些不能扣除

来源:梅州恒企会计教育    时间:2020/12/4 15:28:11

  问:纳税人应纳税额中哪些不能扣除

  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,包括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损失和其他支出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.

 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下列支出不得扣除:

  (一)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;

  (二)企业所得税税款;

  (三)税收滞纳金;

  (四)罚金、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;

  (五)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;

  (六)赞助支出;

  (七)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;

  (八)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.

  相关知识:

  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税前扣除吗

  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坏账准备金可以扣除.依据如下:

  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,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.经报税务机关批准,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.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,应冲减坏账准备金;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,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,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;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,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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